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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14年前分尸案再审 “凶手”洗冤无罪释放
2017-09-13 10:11:18 来源:北京青年报 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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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光新闻

  14年缪家5口喊冤不止

  杨燕辉被害案后的两年多,缪新华一家5口,历经宁德中级法院两次一审、福建省高级法院两次二审,都未能脱罪,蒙冤获刑。

  在发回重审后,2005年8月15日宁德市中级法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缪新华死刑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缪德树、缪新容、缪新光、缪进加以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、6年、3年、3年。

  福建省高级法院于2006年4月21日作出终审判决,改判缪新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,驳回其他四人之上诉、维持原判。

  对于法院的判决,缪家人一直喊冤不止,在柘荣县城的家里,院内一直悬挂着白底红字的牌匾,上面写着“天大杀人冤案”。

  弟弟缪新光曾面对记者的镜头说,“杀人分尸,听说死者还怀有身孕,一尸两命,可是天大的案子啊,十条命都不够枪毙的”。

  大哥缪新华、二哥缪新容在监狱里也一直坚持申诉。

  父亲缪德树出狱后身患多种疾病,2016年6月病逝。临终前交待家人,“如果我真等不到那一天,你们不要给我下葬,我死不瞑目。”

  缪新华的叔叔缪进加更是否认开拖拉机拉尸体的事情。他说,他不是在法庭上才喊冤,每次提审他都是跪在地上喊冤。

  初中毕业的缪新容出狱后,先后到福建省高院、省政法委、最高院和最高检申诉。

  2017年7月28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再审此案,缪新华在法庭上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:“这事我没做”。

  有罪供述系为“非法获取”

  缪新华的二弟缪新光,2003年4月21日随父亲缪德树去的公安局,那年他18岁。

  缪新光回忆说,父亲带着他来到公安局的二楼,就被分别关押。在公安局的那些天,给他的感觉是度日如年。

  公安人员问他那天晚上他家里发生了什么事,缪新光说他整个人都懵了,莫名其妙。他说,没有。人家就说他不老实。后来他受了很多的苦。

  律师毛立新提供给北京青年报记者的一份《申诉代理意见》中明确指出,缪新华等5人的有罪供述系侦查人员以刑讯逼供、诱供、指供等非法手段获取,依法应予排除。

  缪新容提交的一份录音证据显示,缪新华及缪德树等被告人在看守所内外均遭到过刑讯逼供。

  在详细研究了该案卷宗后,律师毛立新发现5名嫌疑人的口供多处前后不一,不断反复,疑点丛生。

  比如,被害人杨燕辉的随身饰品至今没有找到。缪新华等5人被逼供中曾经说丢到河里了,后来又说交给别人了,但警方查证后都没有找到。“因为不是缪新华等人作案,当然也就不知道东西到底在哪里。”毛立新如是说。

责任编辑:孙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