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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津冀大气治理方案:空气持续"爆表"城市负责人将被约谈
2017-08-25 11:06:51 来源:法制日报 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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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“散乱污”企业应“两断三清”

  根据《行动方案》,“散乱污”企业是重点整治对象之一。

  “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‘散乱污’企业,本着‘先停后治’的原则,区别情况分类处置。”《行动方案》表示,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,一律于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,做到“两断三清”,即断水、断电、清除原料、清除产品、清除设备,实行挂账销号,坚决杜绝已取缔“散乱污”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。

  对于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,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凡被环保核查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,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。实行挂账销号,坚决杜绝已取缔“散乱污”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。

  《行动方案》要求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,2017年10月1日起,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“散乱污”企业集群的,纳入环保督察问责。

  《行动方案》提出:“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,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。”

  《行动方案》指出,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;能立即整改的,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;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,实施停产整治;对涉及民生无法立即停产的,依法执行按日计罚;停产整治仍不能达标排放的,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、关闭。有效数据传输率达不到90%或1个月内行政区域多家企业超标排放的地区,实行挂牌督办,跟踪整改销号。

责任编辑:孙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