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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地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租房“赋权”时代来临
2017-08-02 09:34:26 来源:中国青年报 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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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专家建议与户籍相关的配套必须到位

  不管是“租房落户”,还是“租购同权”,最受公众关注的还是与户籍相关的配套问题,比如颇受关注的学区房问题。

  朱利农说,租房者在享受公共福利方面和其他市民待遇相同。但是公安部门负责的落户是狭义户口登记,这是各种福利的基础,比如有了无锡户籍,子女就可以按时打疫苗。但对于其他资源,是由市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作规定,比如小孩就近入学,入学条件、学区划分、学籍名额怎么确定,就需要教育部门规定。

 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,提出“租购同权”是有积极意义的,但这需要丰富优质教育资源,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才能实现。

  熊丙奇以解决随迁子女的同城入学问题举例说,本来随迁子女应该享有和城市孩子一样的入学权利,近年来,各地尤其是大城市,针对随迁子女,设置越来越高的入学门槛,这令同城入学的适用范围越来越窄,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大多能进入城市公办学校,但是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却越来越少。

  “大家对租购同权的期待是可以理解的,但在学区房热高烧不退的现实中,租购同权只是幻影,或者说只是房屋租赁市场的一个炒作点。”熊丙奇说。

  “租购同权并不属于户籍政策。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认为,“租购同权是住房以及相关的社会管理领域的制度变革,甚至是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重大变化,这中间当然有非常具体的问题需要解决,但问题的产生与解决,都与户籍改革没什么关系。”

  王太元认为,每个人不论其性别、民族、宗教、职业乃至居住区域、居住状态如何,都有被所在地方政府予以依法登记确认、并保护的权利,这项权利是不能被限制的,即使立法也不可剥夺。“至于登记之后是否享有相关领域的某项权益,也不应该以户籍来确定。”

  “功夫在诗外,在户籍之外。”王太元说,本轮户籍改革要想成功,配套必须到位,与户籍密切相关的住房、教育、就业、工资、物价、土地等领域,都必须尽快完成各自的制度变革。否则户籍改了,配套却没有变化,继续用城乡、农业非农业、本地人外地人等旧制度管理社会、限制公众,户籍改革就永远不能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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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孙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