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探因】
竞争相对有限
居民议价乏力
把停车服务价格交给市场决定,为何导致了“市场失灵”?
对此,广东省消委会副会长廖俊君解释说,当前广州等大城市“车多位少”矛盾突出,停车服务属于有限竞争领域,具有商品唯一性、经营垄断性等特点,消费者可选择、可转移的余地不大。因此,该类服务的价格不宜完全市场化决定。
廖俊君分析,现有住宅小区停车位产权结构复杂,可分专有产权和共有产权两类,这就决定了不同的定价调价机理。其中,专有产权又分为建设单位专有和业主专有两种,前者当然可由建设单位依法自定用途、收费标准,实行市场调节,而后者则需由业主决定。共有产权又分为业主共有和其他共有,情况更加复杂。“例如,很多小区的停车位是在业主共有用地上划出来的,政府放开限价后,开发商或物业趁机自行提价的话,等于把本来就是你的东西抬高价格卖给你。”
还有一个问题,是目前广州各住宅小区普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,居民社区自治意愿和能力极为低下。实行完全市场调节,必然形成由物业公司“一家说了算”的局面,极易引发消费纠纷和社会矛盾。
以越秀区淘金花园为例,以前小区的停车费为每天封顶16元,但去年8月新政出台后,小区物管立即单方面涨价,停3个小时收10元,超过3个小时则每小时收5元,上不封顶。
如此算来,停车一天,费用涨了好几倍。业主纷纷投诉,在媒体和物价部门介入后,物管公司暂时收回了涨价决定。对于以后停车费是否还会涨,业主潘小姐感到忧虑:“业委会始终没成立起来,还是没法行使议价的权力。”
责任编辑:孙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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